当前位置: 首页>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职能部门

一、秘书处

    负责协会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策划、组织、记录、服务工作;重要规章制度起草;理事会及协会领导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组织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国家及本省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宣贯工作及与新闻媒体通联工作。

、会员部

负责发展和管理会员;会费收缴;分支机构和合作机构的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建设维护会员信息库;政策法规宣贯、组织各类培训活动。

三、品牌保护部

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联系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和专家。负责拟制和实施名优产品及质量信用企业的评定工作;打假共建共治平台建设工作;联系专业维权调查机构。

四、维权投诉部

负责维权投诉工作,包括受理投诉、委托调查移送查处、联系调解、反馈结果等;联系市场监管等相关政府部门。

、调查部

负责会员对侵权假冒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对维权工作提供证据支持;根据监管需要对热点产品或行业进行市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供参考;政府委托的调查事务。

正品认定部

负责广东正品备案、认定工作的全面施行工作;提供质量鉴定真伪鉴定服务;联系相关行业、产品质量鉴定机构产品质量信息服务平台。

法律服务

负责提供打假维权法律咨询、援助和纠纷调解服务;联系律师事务所。

广东打假编辑部

负责协会内刊《广东打假》的编辑、印制和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