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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落实条例 依法护权”专项行动查办消费领域案件933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放心消费行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落实条例 依法护权”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条例》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并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有效推动了《条例》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优化和改善了消费环境。
据统计,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该省市场监管系统共集中查办民生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33件,罚没金额878.03万元,涉及霸王条款、诱导好评返现、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方面,曝光典型案例99件,惩治了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主体,有效推动《条例》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贯彻落实。其中,广州市对广东“民声热线”栏目曝光的某酒店涉嫌以“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及时进行核查,采取约谈、立案等措施,督促涉事酒店退款,同时针对区内各大酒店线上线下订房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集中规范整治。韶关市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保健品体验店、养生馆等经营主体开展重点检查,共查处涉及“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案件49件,罚没金额195.30万元。
广东省围绕贯彻实施《条例》配套出台相关制度措施。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相继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和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通知,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进行动员部署,解决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佛山市出台《关于规范处理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合理界定恶意投诉举报、加强投诉举报受理环节管理等相关要求,为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恶意投诉举报提供制度支撑。东莞市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深圳市印发《“好评返现”线索核查指引(试行)》,规范“好评返现”类投诉举报处理流程,降低履职风险。珠海市根据《条例》对投诉举报处理的新要求,制定《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引》,确保投诉举报工作高效办理、及时办结。
《条例》实施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指导约谈612次,涉及餐饮业服务、婚姻中介、电动自行车充电、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消费投诉热点领域重点企业。佛山市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体育健身、广告等重点领域组织企业约谈,要求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正。汕尾市向8个涉旅平台发出《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提醒函》,进一步落实平台主体管理责任和义务。东莞市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一口价黄金”重点企业、婚介行业消费投诉重点企业等开展政策宣贯和集体约谈会,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阳江市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充电柜企业等进行行政约谈。揭阳市对体育健身等行业开展行政指导。
为提高社会共治意识,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条例》实施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共举办市场监管系统内专题培训344场,举办经营者专题培训409场,举行现场宣传活动383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开展《条例》宣贯工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宣贯信息。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系列宣传短视频,在社区宣传栏、户外显示屏等户外平台和公交、地铁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发布信息,并发动志愿者扩大宣传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东莞市创新打造“消费者权益普法巴士”,在车厢内部精心设计普法漫画和趣味情景模拟,将复杂的法律条文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呈现给市民,提升市民的学法兴趣和效果。
据介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抓好《条例》的宣贯和落实工作,大力推动出台《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深入推进“放心消费行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全面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助力促进消费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