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热门要闻
热门资讯
热门图片
信用修复申请途径有变化
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即日起,我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由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网站申请,调整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申请。
01 修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达到最短公示期限后且行政处罚限制期限届满,可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采取相关整改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02 操作步骤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信用修复申请。
1.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地址https://gsxt.amr.gd.gov.cn,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如下图1所示:
图1
2. 通过联络员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如下图2所示:

图2
3.登录后点击“信用信息信用修复”页面,可进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页面。如下图3所示:

图3
4.进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页面后,市场主体可选择“行政处罚信息修复”信用信息修复页面,填报信用信息修复所需要的信息和提交信用修复材料。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如下图4所示:

图4
03 申请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生成PDF文件);
2.《守信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生成PDF文件);
3. 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缴纳罚款收据复印件、整改报告书、修复培训记录等相关材料。该材料为选填项)。
相关材料模板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修复”功能页面下载。
温馨提示
因故无法进行线上提交申请的,当事人可向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提交书面申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提供信用修复相关决定电子文书下载功能,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停止公示相关失信信息,并向“信用中国”“信用广东”网站共享信用修复结果数据,当事人无需重复申请。
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社会相关中介机构、个人或政府工作人员等,以提出可以帮助加快修复时间、帮助填写提交修复材料等任何借口或理由收取费用或索要财物的,请切勿相信,谨防被骗。
在信用修复过程中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不予信用修复;已经准予信用修复的,撤销修复决定,公示期重新计算,并不得提前停止公示。
广州市、深圳市违法失信当事人,按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渠道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