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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超350万元,移送公安!南海查获一批假冒品牌布匹→
近日,
南海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
称大沥镇一布匹经营者
在未有授权的情况下
销售“品牌”布匹
涉嫌商标侵权
接报后
大沥市场监管所
执法人员迅速开展情报研判
对可疑的制假售假仓库、门店
开展突击检查
一起来看!
案情回顾
今年4月,大沥市场监管所收到注册商标所有人——兰精股份公司提供的线索,反映位于大沥镇盐步平地村内某布匹仓库的经营者,涉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接到线索后,该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动,兵分两路分别对该布匹仓库及其经营门店开展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对商标侵权的布匹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布匹仓库里存放有1800多卷包装上标有兰精股份公司注册商标的布匹,且经营者在现场不能提供上述布匹的合法来源,也不能说明供货者的基本情况。经兰精股份公司代表现场进行鉴定,上述布匹均为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因涉案经营者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布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标示有“”商标标识的侵权布匹
涉案现场存放大量商标侵权的布匹
经调查,涉案经营者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印制带有兰精股份公司的商标标识的产品标签,并将上述产品标签张贴在其布匹商品外包装上对外进行销售。涉案布匹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价值超过350万元。
对涉案侵权布匹采取查封的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立案执法文书
因涉案侵权布匹价值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案经营者存在犯罪嫌疑,大沥市场监管所根据有关规定,依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涉案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广大生产经营者在从事生产带有商标标识的产品前,应当取得有效的商标注册证。
接受委托生产加工带有商标标识产品的经营者,应当向商标权利人索取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授权生产加工文件,与商标专利人签署委托生产加工合同,约定生产加工产品的数量。
从事经销带有商标标识产品的经营者,应当取得有合法进货发票及进货凭证,或与供货商签订进货合同并经双方签署盖章。
案件警示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商标标凝聚着权利人长期经营积累的信誉,象征着品牌商品的服务和质量,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财产。
为此,为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商标法》规定了以下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同时,《商标法》规定了执法部门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可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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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君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选购商品时
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
并保留好消费票据
若发现制假售假情况
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大沥所